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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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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列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通知明确,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出处 《农村新技术(加工版)》 2010年第7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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