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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销合作社主渠道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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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本来是早已定论的问题。但自我国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实行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和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在多渠道经营的状况下,有些同志认为不宜再提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市场的主渠道了,而应该强调优胜劣汰的商品经济竞争规律。然而,无情的现实摆在我们而前,多渠道大战的后果是:农产品价格暴涨,货币投放剧增;经营环节增多,供求矛盾加剧;
作者 葛光明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CSSCI 1990年第3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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