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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商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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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78年以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引下,天津市商品流通领域的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大胆实践,从搞活企业入手,对零售商业实行了放开经营,“改、转、租、卖”,体制管理下放到区;恢复和发展了城乡集贸市场;供销合作社由“官办”转“民办”;部分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批发格局等等。改革成绩令人瞩目。通过改革,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机构地区 天津市商委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CSSCI 1990年第4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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