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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基层公安机关对“事故暂存款”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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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预交付款(简称“事故暂存款”)又称事故预交付款或事故预存款,是指交通事故肇事者为节约交通事故成本.基于对公安机关及交通民警的信任.在事故纠纷调处前,自愿将自己的部分款项存入公安交通部门指定银行账号,并自愿委托事故处理办案民警视情节而支付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尸体处理等善后费用。对事故暂存款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目前还没有一个成文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作出完整的规定。
作者 仇学农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0年第6期89-90,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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