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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取消部分“两高”商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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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
作者 程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0年第7期85-85,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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