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是从"人类史"与"自然史"的统一关系来把握"历史"的。"社会"在其根本上是人的历史性的存在方式,离开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社会"本身并不存在,更无所谓"社会发展史"。人的社会历史是由人自己创造的,社会规律体现人的自主活动规律,随着人"社会关系"的变化,作为共同体的社会性质也将发生改变。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61-163,共3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人本"内涵研究>阶段性成果(吉教科文合字[2009]第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