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EPS)与股价相关性的问题,运用协整一体化方法,通过选择具有区域相邻代表意义的辽宁与山东5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每股收益与股价的相关性。结果发现:(1)山东省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为7支,占所有研究股票的17.24%;(2)辽宁省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的仅为2支,占所有研究股票的7.7%。结论为:山东省要比辽宁省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能够更好地解释股价,总体上,山东省的上市公司质量要优于辽宁省的上市公司。辽宁省应大力通过发展金融环境的制度建设来加速解决辽宁省经济结构转型与发展的问题,从而来提升辽宁省GDP在全国的排名。
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0年第4期12-16,共5页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790025)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X研究基金(DUT84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