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南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增加20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据了解,2010初,南宁市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政府在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出了“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深入研究测算基础上,于5月5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南宁市从2010年起,各级财政对参保居民按不低于人均12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助。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0年第6期5-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