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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征地须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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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2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表示,今后征地拆迁信息必须提前告知每一户农民,农民不同意,不得强行征地。征地补偿款应在征地实施方案批复后三个月之内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被截留和挪用的问题。这一系列新措施被称为农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
作者 知见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0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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