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决定了巨灾风险能否通过保险的方式来分散风险。按照建立在风险组合理论基础上的传统可保条件,巨灾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学界和实践部门关于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仍未达成共识,甚至意见相左,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保险实务界频繁地变动地震险等巨灾保险险种,严重制约了保险这一经济手段在灾害重建和恢复中后所发挥的作用。本文拟对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在承保技术以及风险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和政府政策支持条件下,巨灾风险是具有可保性的。为此,提出了拓展巨灾风险的可保途径。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108-111,共4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应对安徽巨灾风险的巨灾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期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SQRZ154ZD。主持人:雷冬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