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活动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程序、方式和手段的总和。按照不同的标准,检察活动有不同的分类。开展检察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检察活动具有政治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司法性和政策性相统一、主动性和被动性相统一、规范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监督性和效力有限性相统一等特点。检察活动的基本规律包括:一是坚持检察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检察业务活动为核心,实现检察工作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坚持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科学驾驭检察工作全局;五是坚持有限理性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49-57,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