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设刑庭的对抗式诉讼特征集中体现在庭审阶段的证据出示和质证规则上,控辩双方一般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则。然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没有明确规定证据出示和质证规则,只是规定诉讼的进行由审判长指示,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庭审证据调查将呈现何种面貌还有待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观察。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10-115,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基金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际刑事法院证据规则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C820037)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