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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积金”别成了公务员的变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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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7月1日起。南方某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标准从厅级干部1600元/月到办事员300元/月不等,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
作者 孙瑞灼
出处 《人民公安》 2010年第13期8-8,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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