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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实行惩罚性电价6月底前提出超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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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27日消息,国家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 发展改革委召开的节能减排新闻通气会发布的情况显示,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提出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按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加价标准执行。
出处 《中国氯碱》 CAS 2010年第6期45-45,共1页 China Chlor-Alk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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