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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以免除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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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赵某的一名雇工.和其他工人一起为赵某搬运车床。在今年2月3日下午工作时.我被车床轧伤右脚.住院10多天。到目前为止.赵某没有给我支付任何费用。我向赵某讨说法时,他拿出当初签的合同.说合同规定“工作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自负”,他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现在找个工作不容易,当时我们不这样签也不行。请问,赵某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作者 冀晓莉
出处 《人大建设》 2010年第7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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