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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应偿还小江的全部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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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和张某本来是小江的好友。去年7月,王某和张某要合伙开餐馆。向小江借了3万元钱,并打了借条,约定在当年年底偿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小江向其催要,可他们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肯偿还。后小江又数次催要无果。今年3月,当小江再去催还借款的时候,发现他们由于效益不好,已经不经营餐厅了。小江本想找到王某和张某,让他们还款,可张某已不知去向,
出处 《江淮法治》 2010年第14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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