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1955年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为主体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政府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其50多年的运作过程中日趋成熟、完善,已由最初的退休养老储蓄计划逐渐发展成为集养老、医疗、住房、家庭保障、教育与资产增值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被认为是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社会保障制度成功运行的典范。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0年第7期68-71,共4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