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改革是否在走回头路,这是事关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在推出《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09)》的同时,徐昕教授提出,中国的司法改革已经迈过了决定方向的十字路口,所谓"倒退"现象仅仅表明改革趋缓,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仍将以现代司法元素的扩张为主要方向,融合传统司法和社会主义司法两大元素的优势,最终迈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针对"三元素论",徐昀有所批评,他认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规律是根据社会结构转型的需求,摇摆于中国模式与西方模式之间,向着法治现代化曲折前进。关于司法改革的具体问题,汤维建教授探讨了陪审制度、执行制度和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完善;王亚新教授评述了法院财政保障的一般状况和改革动向;侯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职能调整的关键在于行使好司法解释权;张铁军和易延友倡导检察权行使的司法化;韩波探讨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三组命题。从宏观到具体,从制度到理念,这组关于司法改革的专题研讨对改革方向的把握,对具体制度的完善和构建皆富有启迪意义。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99-100,共2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