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民权益保护受到广泛关注的今天,农民应当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农民金融权是在对农民权益保护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项新的人权,获得农业保险的权利是农民金融权的重要内容。湖北省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缺失,农业生产的风险难以分散,严重制约了湖北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权益也难以实现。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湖北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如因地制宜制定湖北农业保险法规和规章,推行多样化的区域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规范和强化湖北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等,用法律制度的形式保证农民金融权的实际享有。
出处
《决策咨询通讯》
2010年第4期55-6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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