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利轻义"和过分的"重义轻利"都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是"义利统一"的正确义利观,这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当代我国经济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坚持"义利统一"必须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的统一,必须坚持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统一,必须坚持求利目的与求利手段的统一。
出处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2009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