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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人防建设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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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区)级人防部门既是本级政府人防工作的主管机关,又是本县(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接受军地双重领导,肩负着抓好城市防空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任务。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县(区)级人防建设,使其战时能应战、平时能应急,承担起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任务,成为摆在县(区)级人防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要完成这个课题,推动基层人防建设上台阶,需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作者 凌仕春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10年第7期47-47,共1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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