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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度圆柱度公差值相同时标注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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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这样的标注方法是值得商榷的,当圆度、圆柱度公差值相同时,圆度公差就不必再标注,只需标注圆柱度公差即可,因为控制了圆柱度公差也就控制了圆度公差。下面我们从圆度和圆柱度公差的定义出发对这个问题作一分析: 圆度公差是实际被测要素对理想圆的允许变动,其公差带是在同一正截面上半径差值t的两个同心圆之间的区域。如图2(a)所示。图2(b)
作者 谢祖安
机构地区 澄西船厂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1999年第2期18-19,共2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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