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艺术创作中主体与自然对象的关系尚有诸多方面值得研究。自然进入艺术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对象引发主体的并不是自然情感而是审美情感,它是主体创作冲动的直接契机,因此进入艺术的自然并不是自然事物本身,而是表征宇宙生命律动、呈现于主体知觉的自然物象即自然事物的外显形象。自然物象作为主体审美知觉的意向性对象成为艺术家与宇宙造化融通为一的重要媒介。在物化为艺术形象之前,自然物象就已经具有了主体建构的性质,即创作主体以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对自然对象进行了内在的审美构形,使其具有了作为审美对象的感性形式,进而负载着主体的艺术个性。
出处
《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2-18,31,共8页
Journal of PLA Art Academ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对文艺美学的建构意义研究"之阶段性成果(10BZW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