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推进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按照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高检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相比,在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考核考评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如管理考评组织体系不健全,办案质量标准不细化,重实体考评,而轻程序考评,忽视动态过程监控.以及考评奖惩制度不完善等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基层院应建立一种新的“案件质量管理考评机制”,以推进检察人员整体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现从四个方面作以探索思考:
出处
《活力》
2010年第13期50-50,52,共2页
Vi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