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路客运站应是包含经济属性和供给机制各不相同的四大类具体客运站。其中,自有专用客运站属于纯粹的私人物品,应由市场供给;自有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主要由市场供给;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采取计划和市场两者联合供给;普通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最高的准公共物品,主要由政府通过计划机制供给。而且在大、小城市之间以及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公路客运站的经济属性和供给机制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4YB156)
湖南省财政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资助课题(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