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用工形式以及就业态度的转变,劳动者找一家单位一锤定终身,工作一辈子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跳槽的事经常发生。实践中,一些劳动者由于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与原单位不打招呼擅自离去,给用人单位造成就业不讲诚信的极坏影响,甚至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有的虽然权益受到侵害却苦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最终承担败诉的后果;也有的不熟悉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规定,在举证上处于不利地位。鉴于此,本文希望可以借此为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点有益的建议。
出处
《广东科技》
2010年第14期38-40,共3页
Guangdong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