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认可了代建制建筑投资管理模式,由于代建斜的专属特点及其实现投、建、管。用分离的有效性,代建制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应用广泛,而随着国家的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法规;更加促进了代建制的发展,但是,由于“代建制”是新生事物,其机制仍然不是非常完善,在实际运行与现行的财务制度有较多不相匹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从其特点作用分析开始,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给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建议。
出处
《中国外资》
2010年第14期73-73,75,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