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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两年偷税341万 老总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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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欺瞒手段虚报纳税,两年偷税341余元。因直接授意逃税,该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王黎君被西城检察院以逃税罪提起公诉,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出处 《税收征纳》 2010年第7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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