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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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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对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一、税收协定列名的免税外国金融机构设在第三国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与其总机构属于同一法人,除税收协定中明确规定只有列名金融机构的总机构可以享受免税待遇情况外.
出处 《税收征纳》 2010年第7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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