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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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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身为河北籍的黄某被一家在安徽省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一家江苏的建筑公司,在北京的工地干活过程中受到伤害,伤残程度七级左右。虽然劳务派遣公司为黄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不同意认定黄某的伤害为工伤。为了避免旷日持久的争讼,考虑到过程的复杂性,黄某最终放弃了工伤认定,与公司协商了断此事。
作者 罗庆国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8期61-61,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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