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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或其领导该不该直接参与本地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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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不少县(自治县、市、区)及乡(民族乡)镇。人大常委会或人大的领导直接参与当地经济工作的现象很普遍,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应该由县长、乡镇长主抓的工作。常常被县、乡镇的主要领导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的领导来主抓,并且这种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
出处 《人大论坛》 2010年第7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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