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功能都是其法律价值的外化。不当得利旨在调整无法律上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与合同、侵权鼎足而立,是民法的基本制度。它的构成要件、效力等法律制度受功能的支配,反映了衡平思想的价值观。这种法理分析的视角有助于在法律实践中对不当得利灵活运用。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63-165,共3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
基金
济南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济南市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10BXA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