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直管县改革给县域经济带来了活力,也存在许多问题。其研究方法不规范,政府间关系涉及不多;理论假设源于市管县的积弊,不构成省直管县的必要条件;制度设计缺乏法治理念,宪法界定"县"的类型不清。省直管县改革,要在宪法框架下着眼于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符合各县实际的实施方案。
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5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