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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新闻双重视域下的《民国暂行报律》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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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1912年的"暂行报律"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入手,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探讨:第一,从法律的角度看,《民国暂行报律》到底有没有违法,以及其所反映的当时的法制环境;第二,该事件反映出当时新闻界是如何争取新闻自由的,以及当时新闻界的状况。
作者 谭慧敏
出处 《新闻世界》 2010年第6期109-110,共2页 News World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上海报界上孙大总统电》,1912年3月6日《申报》.
  • 2《今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孙中山全集》[C].北京:中华书局:1982:198一199.
  • 3张静庐.《中国出版史补编》[M].上海:上海杂志出版社:1953:185.
  • 4闵伟峰.民初暂行报律事件透视[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26(6):143-145. 被引量:3
  • 51912年3月7日,章太炎.《申报》发表《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
  • 6李乐.《民国元年的报律风波透视》[J].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报,2005,04.

共引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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