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异病同治作为一条基本治则由来被中医奉为圭臬。它的基本涵义是:在诊治疾病时只要“证”相同,即使“病”不同也可用相同的方法治疗。这反映出中医在临床施治时是以辨证(而非以辨病)作为基本依据的倾向。 这条治则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程度上曾有效地指导中医的临床实践。但在传统中医正在向现代化中医转化的今天,我们在认识它的积极意义的同时还应注意到它的偏颇之处。首先通过辨证只能认识到疾病目前阶段的主要病理变化,而不能认识疾病发生、发展、转化、转变的全部病理过程和变化规律。其次。
出处
《黑龙江中医药》
1999年第2期4-6,共3页
Heilongjiang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