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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改由省委政法委领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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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精神,经省领导同意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省法学会管理体制由省司法厅代管调整为省委政法委管理。5月17日,调整省法学会管理体制会议在省委隆重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作者 林碧青
机构地区 广东省法学会
出处 《广东法学》 2010年第3期79-80,共2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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