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赖保护原则是当今世界行政法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对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该原则在中国的地位还不高,相对于其他法律来说还是很新鲜的名词。真正在行政立法上认可该原则的是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但是从整体上看在中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还很薄弱,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行政补偿的范围不明确、保护范围过窄等问题。因此,发展该原则在中国的广泛应用,对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1期218-221,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