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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消部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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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中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出处 《化工管理》 2010年第7期2-2,共1页 Chemic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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