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作为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由于涉及到民主政治与社会公平,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改革进程、和谐状况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成为一个考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重要问题。我国政府在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着公共服务中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公共服务的主体倒置,甚至官民对立、公共权力的作为与不作为失责等问题,为了构建真正的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提高政府回应力,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建立有责任的政府;重视应急能力建设,做有能力的政府。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87-89,共3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2009年国家发改委"十二五"前期规划重大问题项目<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