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7月,常州市实施了以目标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目前,已对占污染负荷95%以上的84家企业,颁发了许可证。实施许可证制度后,在市区经济发展速度增长24%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和酚的排放量,分别削减了10%和40%以上;完成了38项污水治理项目,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2450吨,共投资2048万元。运河常州市区段黑臭发生率,从1986年的8%下降到1988年的2%。
出处
《上海环境科学》
CAS
CSCD
1990年第7期5-6,共2页
Shanghai Environment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