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航标法规属行政法范畴;航标是保障船舶安全、经济、便利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为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航标法规并建立了航标法规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实施前,我国一直没有专门的航标法规和独立完整的航标法规体系,直至1995年12月3日我国才以国务院令颁布了我国第一项航标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颁布不仅使航标的管理和保护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而且还奠定了建立航标法规体系的基础。目前,虽然有了这项法规,但由于与之配套的行政规章和行政性文件还不完善,无法形成体系,为此需要在法规建设中作出更大的努力。
出处
《交通标准化》
1999年第1期23-26,共4页
Communications Standard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