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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核心理念要体现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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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谐是财政法的基本价值和理念。和谐只有通过民主与法治的健全与完善才能实现,而财政法的和谐价值理念也必须要通过财政法治建设来实现。以纳税人为本的财政法理念是财政法基本理论的出发点与归宿。
作者 田小冬
出处 《财会研究》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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