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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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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7月13日,教育部发布了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要求各个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高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出处 《健康大视野》 2010年第13期16-16,共1页 China Health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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