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熹以"敬"与"和"为礼乐之"质",最终则将其上升到了"仁"与"天理"的层面;而礼乐之"文"涵括了礼乐实践的各个方面,为礼乐本质内涵的外化形式。他主张礼乐应当文质兼备,并符合中庸之道,对现实的礼乐实践则强调"质先而文后"的主次关系。朱熹关于礼乐文质论的辨析所形成的主要观点,与其礼学思想的基本性质及其实践哲学息息相通,并为纠正当时崇尚空谈高妙悬空之"理",而缺乏贯通下学与上达的践履功夫的风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礼学与理学的发展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69-74,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