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的现实需要,住房置业担保应当作为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项住房保障措施,明确定位为政策性担保。应当充分考虑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严格限定住房置业担保的适用对象和条件,切实防范国家住房保障资源被滥用。在发展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过程中,政府应建立制度化的财政补偿机制,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强监管,防范住房置业担保中的风险。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74-79,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华东交通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住房置业担保法律制度研究>(70554751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