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化工企业,给当地村民2800多亩土地造成绝收、减产,受污染之害的村民多次举报、协商处理不成,不得已走上集体诉讼维权的道路,奈何昂昂溪区法院和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年来都无理由不予立案!虽然村民受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向当地有关部门和省人大机关反映情况请求监督,但本案三年来几无进展。可气的是在向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时,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70-70,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