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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戏指不取报酬的演出。旧时京剧界为帮助贫穷的演员或参加赈济灾荒,慈善事业募捐等社会公益活动,联合各戏班的名角,举行盛大演出。演出的收入,除必要的开支外,悉数交梨园公会或有关机构。
出处 《商业文化》 2010年第7期59-59,共1页 Business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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