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各地基本都存在再审听证的实践,但是却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立法对再审听证作出规定。各地听证程序规定不一,同时大多存在规定模糊、操作过于灵活等情况。完善再审听证制度,将再审听证上升为全国性法律范畴,同时明确提起再审听证的主体,细化听证程序,并对听证费用的负担作出合理分配,是现行立法亟需解决的问题。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45-47,共3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9Y006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