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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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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7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涉嫌罪名是刑法221条的“损害商业信誉罪”。两天后,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仇子明采取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作者 姚恩育
机构地区 《浙商》编辑部
出处 《浙商》 2010年第16期20-20,共1页 Zheshang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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