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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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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某公司2008年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建筑面积2800m2。同年,该公司在其用地范围内开工建设一幢楼房,总建筑面积4200m2。该楼房分为东西两部分,西侧一部分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800m2,与所领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建筑施工图一致,东侧一部分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400m2。2009年7月,某县规划执法部门以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为由,对该公司东侧部分1400m2建筑物作出没收的处罚决定。
作者 董晓峰
出处 《城建监察》 2010年第8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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